close

太妍這一吼也把伯賢的脾氣給吼出來了,他不說話也不動作,就著坐在床邊的姿勢看著也坐在床上的太妍,剛對視還好,這對視一久太妍的底氣就消了一大半,小眼神已經開始挪位子,不去看伯賢

 

「你就這麼希望我的孩子叫那個張藝興爸爸嗎?」伯賢冷不防的開口

 

這一句話讓太妍震驚的抬頭看向伯賢,眼神中除了納悶更多的是那憤怒,想著是不是自己鬧得太過分,激怒伯賢,雖然這樣想著但是看到他說出懷疑自己的話這也讓她怒火騰騰升起

 

「你說這話什麼意思?怎麼吃了祕書的一個便當人就變她的了是吧,喔!不不不,您!邊大總裁本來就是她的」太妍眼睛睜得老大的看著伯賢

 

伯賢這也氣絕,怎麼一個便當可以延伸出這麼多問題呢,看來以後就算餓死也不要亂吃別人送的便當好了,心裡想著現在這樣對話兩人都在氣頭上,還是不說來得好,於是伯賢起身理了自己身上的西裝後站在床邊俯瞰著太妍

 

「我現在不想跟你說這個話題,你捫心自問,理出問題我們再來談」

 

說完話伯賢便一頭不回的離開房間,留下太妍一人獨自在房間中生著悶氣,往伯賢離開的方向了一顆枕頭,踢了踢被子,想到伯賢在辦公室裏頭旁邊依偎著秘書,兩人快樂的共進午餐,她整個都不對勁了,再次抓起一旁的枕頭,這次則是把枕頭當作伯賢,一把放到嘴裡撕咬;另一頭的伯賢跟金父母打過招呼後便回到車上,坐在駕駛座上腦補著他可愛的雙胞胎被太妍跟藝興分別牽著,而且孩子們還特親暱的喊著爸爸,伯賢便狠狠的了方向盤,這都什麼跟什麼,他的孩子基因好,怎麼能送給人家喜當爹呢!想都別想,伯賢望向太妍的窗戶,猜想著窗內女人的心思。

 

一夜漫長,時間有多久太妍腦海裡回響著伯賢的話就有多久,她不可否認自己真的很在意伯賢說要自己的孩子認藝興當爸的事情,他會拿這個出來吵,一是要為自己跟秘書的事情找岔,讓自己可以分散一些焦點;二是那傢伙絕對還在懷疑自己有二心,無論哪個出發點,太妍都無法接受,一個賠上自己的婚姻一個賠上自己的清白,她懊惱著扶著肚子漫步下樓

 

這還沒到一樓就聽到金父母招待伯賢吃早飯的聲音。經過一晚上孤單的雙人床,伯賢這也想明白,既然那個珊妮是藝興的妹妹,那很有可能就會破壞他跟太妍的感情,他怎麼就這麼衝動的對她說那些氣話,而且住院安胎期間醫生也交代過,孕婦很多情緒都來得快去得也快,自己的媽媽也說孕婦很容易胡思亂想,而自己卻在她最需要安全感的時候做些容易被誤會的事情,想想自己也是不應該,所以今天才會一大早就出現在金宅。

 

「我們不知道你們又再鬧什麼扭,但是真的很辛苦你呢伯賢」金父招呼著伯賢邊說

 

「太妍這時期本來就愛胡思亂想,我會多體諒她的」伯賢笑著說

 

「伯賢阿,有你這樣體諒我們太妍真是太好了,那傢伙我們寵得慣,嬌蠻起來沒什麼度」金母笑著說道

 

三人一邊聊著一邊吃早餐,聊得歡而一旁的太妍卻聽得整肚子的火,她心中有著很多不屑,伯賢像是把一切過錯推到自己身上,怪她脾氣不好、無理取鬧,而他自己卻像是個有無止境包容心的好丈夫

 

一個轉身太妍上樓拿了包後直接出門,不顧身後金父母的叫喊,此時伯賢起身小跑到太妍身邊抓住他的胳膊

 

「去哪,先把早餐吃了吧,媽準備很多」伯賢語氣輕快不想一早點燃戰火

 

不料太妍甩給他一個不屑的眼神,之後揮開他的手繼續往外走去,但伯賢自然不省油的燈,又伸手抓住了太妍

 

「要去哪,我帶你過去」

 

「放開我」太妍沒有回頭的說道

 

「你是在鬧哪樣的,已經鬧一夜,人家伯賢也給你一夜的時間沉澱了,怎麼還是這牛脾氣」金父站在伯賢身後說教

 

「這女婿那麼好你們就好生伺候著吧,我就是不講理,他大可不要理我,我不稀罕」太妍再次的甩開伯賢,但這次顯然沒有成功

 

伯賢皺眉看著太妍,心想難道她還在為昨天的事情在鬧扭?他還以為她過一夜後情緒就會冷靜了,沒想到一早還不忘延續一下昨天那火爆的情緒

 

「你到底要去哪裡,別讓爸媽擔心了,讓我送你過去吧」伯賢輕聲說道

 

「那你帶我過去雷興,我要去找珊妮」太妍冷哼了一聲

 

「好」

 

伯賢一口答應下來,對太妍說了句等他便轉身進屋拿鑰匙,跟金父母打過招呼後便牽著太妍的手走向車子的方向,將車門打開讓太妍坐上,自己才繞到駕駛座邊,行駛過程中不管伯賢說什麼太妍都不打算搭話,伯賢也只好搔搔脖子認真開車,但是這一路根本就是去伯賢公司的路

 

「這不是藝興公司的路」太妍回過神說道

 

伯賢隨即打了方向燈將車停到路邊,狠狠的了方向盤,之後瞪著太妍,這女人坐了他的車,一路面無表情說話不搭理,這一開口就是張藝興,還清楚的知道這不是到雷興的路,這口氣他可憋不下去

 

「你覺得我會讓你去嗎」伯賢移開視線目視前方

 

「你!所以你就要帶我到你公司看你跟祕書談戀愛?」太妍側著身看向伯賢

 

「金太妍!」伯賢吼著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太白 BG 總裁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